襄阳五中关于对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等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要求,认真做好学生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教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聚焦教育系统履职尽责情况和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学校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学校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和管理服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
此次整治工作的范围是:2013年至今,学校在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和管理服务中的违规行为。
三、专项整治依据
1.《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
2.《教育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学生饮用奶计划”管理的意见》(教体艺〔2002〕16号);
3.《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方式的通知》(农垦发〔2013〕3号);
4.《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975号);
6.《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45号);
7.《省教育厅、省纠风办、省新闻出版局、省物价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教基〔2012〕20号);
8.《教育部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
9.《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2015〕6号);
10.《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办书报刊经营实体实行脱钩划转的通知》(鄂办文〔2006〕32号);
11.《湖北省教育书报刊经营实体脱钩划转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全省教育行政部门与所办书报刊经营实体实行脱钩划转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教转组文〔2006〕7号);
1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教育书刊发行社脱钩划转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鄂机发〔2013〕3336号)。
13.《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襄教文〔2012〕63号)
14.《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学校(幼儿园)开展商业服务事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襄教文〔2013〕62号)
15.《襄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襄教文〔2014〕50号)
16.《市教育局关于2015-2016学年度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襄教文〔2015〕79号)
四、专项整治内容
重点包括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1.清查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制度、规定,看是否存在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相符合的问题;
2.清查学校是否存在不执行校服国家标准行为,是否存在违反校服选用程序违规操作行为,在校服选用采购中是否收取回扣或以支付劳务费名义变相收取回扣,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购买校服行为;
3.清查学校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方式组织学生订购饮用奶的行为,是否订购或者组织学生饮用非定点企业生产的饮用奶,是否有在职人员在饮用奶企业领取薪资或劳务费,是否违规接受了饮用奶企业的捐赠,是否借协会名义收取牛奶配送公司回扣;
4.清查学校在教辅材料征订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指定版本、收受返点、回扣或受贿、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行为,为学生代购的教辅材料是否为省评议公告内的版本,是否严格执行“一科一辅”,是否存在统一征订或者代购、向学生推荐(推销或变相推销)省评议公告外的教辅材料,学校是否有自编自印有偿教辅材料行为,在教科书发行中是否存在搭售教辅材料及其他课外书籍、资料等行为,代购教辅材料价格是否在物价部门核准的定价之内,为学生代购教辅材料是否存在牟利行为;
5.清查学校是否存在组织学生购买商业保险的行为,是否存在收受回扣或受贿问题,学校是否代收商业保险费,保险公司是否进校设点推销、销售商业保险,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是否参与商业保险经营活动,是否存在学校在职人员在保险机构报销费用或领取薪资、报酬的行为;
6.清查学校是否参与校服、饮用奶、商业保险、教材教辅招标采购工作,学校干部(含离退休干部)是否在本地教育类社会团体违规兼职取酬;
7.清查学校工作人员是否有在书刊发行实体兼职或违规获取报酬行为,学校是否有收取书刊发行部门服务外包费用或报销、摊派费用行为;
8.清查学校后勤办或事务室是否存在收受回扣、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五、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6年4月14日开始至2016年6月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4月14日-5月10日)
学校的自查自纠工作由局监察室协调相关科室组织实施。学校自查报告、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及典型案例,将于2016年5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履职尽责办公室。
(二)全面检查阶段(2016年5月11日-5月20日)
学校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履职尽责的重要内容,与履职尽责自查工作相结合,采取明察和暗访的形式,对各部门填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整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全面检查。
(三)重点抽查阶段(2016年5月21日-5月31日)
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学校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查重要问题线索,按照规定督促整改和责任追究,并提请相关部门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隐瞒问题、查处和整改不到位的地方进行追责问责。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6月底前)
学校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市检查组重点抽查反馈意见,对存在的问题集中组织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于2016年6月15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市教育局履职尽责办公室。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防范廉洁风险”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校服、商业保险、教材教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由曹荣葆同志任组长,汪文超、刘世国、王静、王军、贺欣荣等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财务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校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行动上迅速开展,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要求。做到认真谋划,层层发动,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
(二)精心组织部署,确保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学校要抓住重点,集中解决突出问题。要严密组织清理排查工作,通过明察暗访、审计、查账、座谈、问卷等方式,切实把问题查找出来,并进行细化分解,坚决防止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学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要求一条一条查找问题,不放松标准,不隐瞒问题。同时,还要充分动员学生、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本校教师中存在的违规问题进行全面的清查,确保排查工作问题明、底数清。
(三)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执纪问责。学校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则意识,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会同市纪检、纠风等有关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对于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强化整改落实,健全长效机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找漏洞,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或建议。学校要列出整改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一整改到位。要健全相关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七、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是上级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每项清理工作由责任领导负总责,责任科室牵头抓好专项整治的检查、清理及整改落实工作,相关科室要主动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具体分工及安排如下:
“校服”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学工处负责。(责任领导:刘世国;责任单位:学工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天艳, 3347378)
“商业保险”、“饮用奶”、“学校后勤管理”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总务处负责。(责任领导:王军;责任单位:总务处、财务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恒、郑国龙,3347022)
“教材教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教务处负责。(责任领导:汪文超;责任单位:教务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陶坤元、李伟才,3347073)
“书刊社脱钩”、“教育类社团”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由校办负责。(责任领导:王静;责任科室: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立军,3347252)
襄阳五中履职尽责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马治文,3347252
附表:1.《襄阳五中校服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2.《襄阳五中教材教辅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3.《襄阳五中商业保险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4.《襄阳五中其他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情况统计表》
襄阳市第五中学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