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襄樊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析
2008年襄樊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解析
 
(襄樊日报) 特约撰稿人 陈建波 记者 龚 莉

  中考在即,市教育局6月17日发布《襄樊市2008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施方案》,从招生范围、招生对象等方面对我市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进行了全面解析。

  ●招生范围

  襄樊四中、五中面向全市招生。市教育局分配到各县(市、区)的指令招生计划必须完成。

  襄樊市其他市属高中主要面向市区招生,为发挥市区优质教育资源的作用,可根据学生志愿招收部分县(市、区)考生。

  县(市、区)高中在属地范围内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报市或县(市、区)教育局审批。

  ●招生对象

  各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参加2008年襄樊市统一升学考试的学生。凡未参加2008年全市统一升学考试的学生,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因特殊情况招收襄樊市辖区以外的学生,必须是200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参加了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2008年升学考试。

  ●招生录取条件及要求

  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查科目等级、学校考核科目等级及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定各个纬度的评定等级均在C等以上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市重点(示范)高中招生录取。

  各普通高中指令计划生必须按照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依据考生志愿提供的调档名册及考生档案进行录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录取无本校志愿的考生,不得接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按考生志愿录取了的考生。

  襄樊四中、五中指令计划生招生划线和录取仍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市直初中考生按志愿参加所在区统一划线录取。

  襄樊四中、五中指令计划生招生志愿填报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制度。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将根据2008年中考考生成绩构成情况和襄樊四中、五中指令计划生招生人数公布志愿填报控制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普通高中各类计划招生,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依据各学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凡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各校不得录取。

  2008年襄樊四中、五中每校单列指令计划指标用于东风中学初中部在籍在校的东汽公司在樊职工子女。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和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驻樊部队官兵子女、东汽公司在樊职工子女、市政府引进的高新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及外商人员子女,中考成绩未达到各普通高中指令计划录取分数线,但达到市教育局规定的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在属地范围内自主择校就读普通高中,收费执行本市学生择校生收费标准。在外地参加中考,因故需转入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上述人员子女,按照“三同”(同类学校、同类计划、同类收费)的原则,由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招生办公室安排就读学校。

  ●志愿填报

  考生志愿必须由考生自主选择,认真填写志愿表,并经考生和家长签字。志愿填报以后,一律不得更改,凡涂改过的和未经考生、家长签字的志愿表一律无效。

  考生应根据襄樊市教育局公布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及生源范围选报志愿。每个志愿栏只准填报一所学校,考生必须写清学校名称、学校代码。普通高中各学校的类别、学校名称、学校代码以及招收指令生计划和择校生计划的名额详见《2008年襄樊教育·招生考试》。

  ●录取原则

  指令计划生和择校生录取分批进行:第一批,省重点高中指令生;第二批,市重点(示范)高中指令生;第三批,省重点高中择校生;第四批,市重点(示范)高中择校生;第五批,一般高中指令生和民办高中录取;第六批,一般高中择校生。前一批录取落选的考生,可参加下一批录取。考生一经录取,不再参加下一批的录取(如,考生若填报有第二批市重点(示范)高中指令生志愿且被录取了,就不能再参加第三批省重点高中择校生录取)。各批次录取时,同批次高中学校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时,再依次从第二、三志愿中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分类实行最低控制分数线。省重点高中指令计划按各县(市)区所分配的名额、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划线择优录取,其他公办高中指令计划按招生范围、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划线择优录取;择校生按各高中择校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划线录取。民办高中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可自主确定划线,原则上在市教育局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录取。

  ●录取时间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分以下两个阶段集中进行:

  第一阶段:(7月22日—25日)为省、市重点(示范)普通高中指令计划生、择校生录取。

  第二阶段:(8月4日—10日)为一般普通高中指令计划生、择校生和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本文发表在《襄樊日报》2008年6月19日 A3(教育周刊)版上